【藐視法庭】許智峯被控藐視法庭候判 律政司指早有計劃以虛假行程潛逃
發布時間: 2022/02/24 12:54
最後更新: 2022/02/24 16:07
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4宗刑事案件起訴及後提堂後,於2020年11月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離港到丹麥出席會議獲批,其後宣布流亡海外。律政司指許涉4項藐視法庭罪,聆訊今(24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。律政司一方指許早於同年9月已計劃提供虛假行程逃離香港,蓄意阻撓所面對之刑事案件程序進行,干預司法公義,行為構成藐視法庭,要求法庭判處入獄令。法官聽取陳詞後,押後判決。
申請人律政司;答辯人許智峯,今沒有到庭及沒有法律代表應訊。
律政司一方指出,本案原訂於1月31日進行,惟因主審法官陳慶偉正處理另案,遂押後聆訊,並發出傳票通知許,許亦於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,表示得知聆訊須押後再排期。律政司認為許早知是次聆訊將於今天進行,但選擇不應訊,亦沒有派出法律代表,要求聆訊繼續進行獲批。
律政司一方就藐視法庭指控作出陳詞時指,許於2020年11月25日蓄意及主動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,令許可以離港,潛逃到外地。許涉及4宗刑事案件中,只有1宗於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已排期,其餘案件仍在處理中。
律政司一方指出,根據許於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及報章訪問內容,可見他早於2020年9月已計劃潛逃,透過政治人物協助下提供虛假行程,令他可以離港到外地。
根據當時其代表律師提供的信件顯示,許計劃於同年12月1日出訪丹麥,並提供丹麥國會議員之信件作參考。法官陳慶偉則指信件信頭並沒有任何顯示,律政司一方亦指信件附有簽署,惟因不諳丹麥文字,故亦無從稽考。
律政司一方續指,警方於2020年11月26日要求許提供更詳盡行程,結果許於同月30日獲准離港前往丹麥。律政司一方指,許於丹麥接受傳媒訪問時,提及將於日內回港出席會議,法官即指許當時是向傳媒說謊。律政司一方認為,相信許當時的說法,是基於許的家人當時尚未出發。
及至同年12月3日,許於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宣布流亡及暫別香港,而丹麥的保守黨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 Storgaard稍後接受訪問時,亦披露了許的逃亡計劃,並指當許提及警方要求詳盡行程時,Storgaard感到慌張,因他根本沒有真實行程,遂虛構行程及項目。及後許於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,表示感謝Storgaard協助逃亡。
律政司一方續指,許離港前兩天,其家人已購買前往英國單程機票,可見許的行為是蓄意及有計劃,並於數天內實行。
律政司一方認為,有關證供足以支持許的行為構成藐視法庭,許蓄意干預司法公義,藉提供虛假資料離港。許明知其作為,企圖逃離香港,旨在阻撓其所面對之刑事案件程序進行,其作為是蓄意干預司法公義,要求法庭就此作出判決。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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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